睡眠监测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健康科普 > 健康资讯

精神疾病

2024-06-29 14:50:41

精神疾病包括重型的精神疾病和一般的精神疾病。重型的精神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一般的精神疾病,例如比较常见的神经症,例如焦虑症,恐惧症,疑病性神经症,强迫症,神经衰弱,躯体化障碍,分离转换性障碍。

其他的例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等。


一般精神病的致病因素有哪些


精神病是一大类精神疾病的统称,随着现代社会各种压力的变大,出现精神病的患者也是越来越多了,而且还有低龄化的趋势,不少在读书的小孩因为承受不了学习的重压,也患上了精神病。所以现在大家对精神病也比较重视,精神病可以认为是一种精神残疾,严重影响到患者的日常生活。那么一般精神病致病因素有哪些呢?这里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地讲解一下这个问题。

精神病的患者处于一种很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其言语、举动往往无法让人理解,甚至还会有许多让人意外的事情发生。那么其致病因素在哪里呢?精神科专家认为,精神病的致病因素主要还是来源于心理和生理,其次就是环境因素对其造成的影响。

1、心理因素:心理因素这个病因比较笼统,主要指的是患者本身的心理素质特点及其心理反应特点。研究表明,不少精神病患者的心理素质都比较差,遇事情易钻牛角尖是导致精神疾病的重要诱因之一。其心理反应也表现得比正常人要低很多。其中性格特点是比较明显的心理因素之一。研究者认为,患上精神病的人群都有不健全的性格特征,比如抑郁、焦虑、强迫等性格,还有一部分人群性格表现内向,不愿意与外界或者陌生人多交流,对新鲜事物缺乏兴趣、性格比较要强等。

2、生理因素:比如和人的年龄、性别、身体所处的状态,包括了健康水平、免疫力、心理调适能力等。其次精神病还具有一定的遗传易感性。

3、环境因素:如果人体长期处于压力比较大的环境下,而不健康的情绪又得不到很好的排解,就有可能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出现精神病。

综上所述,精神病可以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了解其致病因素对于预防精神病的发生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总结了精神病的致病因素,主要为心理因素、生理因素和环境因素。建议大家一定要学会自我情绪的调节,养成良好的性格,在遇到心理问题时做好自我疏导,必要时还可以寻求医生的帮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5〕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

卫生计生委 中央综治办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联


  精神卫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治国、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对于建设健康中国、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先后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精神卫生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与支持下,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安排资金改扩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改善精神障碍患者就医条件,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持各地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范围,依法依规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强制医疗,积极开展复员退伍军人、流浪乞讨人员、“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落实政府责任,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全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人,其中73.2%的患者接受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随访管理及康复指导服务。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明显加快,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加,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老年痴呆症、儿童孤独症等特定人群疾病干预亟需加强,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仍然面临严峻挑战。

  目前,我国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十分短缺且分布不均,全国共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650家,精神科床位22.8万张,精神科医师2万多名,主要分布在省级和地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部分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随访、管理工作仍不到位,监护责任难以落实,部分贫困患者得不到有效救治,依法被决定强制医疗和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收治困难。公众对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认知率低,社会偏见和歧视广泛存在,讳疾忌医多,科学就诊少。总体上看,我国现有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及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世界卫生组织《2013—2020年精神卫生综合行动计划》提出,心理行为问题在世界范围内还将持续增多,应当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要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目标。

  到2020年:

  1、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70%的乡镇(街道)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老龄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基本健全。健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服务人口多且地市级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其他县(市、区)至少在一所符合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得到初步缓解。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4万名。东部地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中西部地区不低于2.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4、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有效落实。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各地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每个省(区、市)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100%的省(区、市)、70%的市(地、州、盟)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均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初具规模。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7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明显改善。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三、策略与措施

  (一)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

  加强患者登记报告。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加强协作,多方位、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应其家属请求协助其就医。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辖区内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做好患者服务管理。各地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各级综治组织应当协调同级相关部门,推动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基层医务人员、民警、民政干事、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要协同随访病情不稳定患者,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中央财政继续通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对各地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予以支持。

  落实救治救助政策。各地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于因医保统筹地区没有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而转诊到异地就医的患者,医保报销比例应当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完善符合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对于符合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或获得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应当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完善康复服务。各地要逐步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研究制定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的政策意见,完善精神卫生康复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复员退伍军人、特困人员、低收入人员、被监管人员等特殊群体中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服务保障。随着保障能力的提升,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示范性项目建设,促进社区康复机构增点拓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二)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高等院校要加强对其心理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者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及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各地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要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精神类临床科室能力建设,鼓励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和研究。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各地要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具备条件的城市要依托12320热线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心理援助热线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性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订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高等院校要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并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四)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国家有关部门着重支持各地提高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同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暂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地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上级或邻近地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技术指导任务,并规定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相关业务管理。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尚未建立强制医疗所的省(区、市),当地政府应当规定至少一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履行强制医疗职能,并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预防工作落实。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教育部门要加强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学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院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在医学教育中保证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的课时。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县级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上岗培训。开展中医类别医师精神障碍防治培训,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制订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五)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国家有关部门将精神卫生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统筹建设本地区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并使其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任务的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各地应当逐级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要依法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基本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有条件的地区每5年开展一次本地区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六)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

  各地要将宣传教育摆到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以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行政、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等单位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要点人群分别制订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和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切实加强本地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将精神卫生有关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点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运行保障等,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综治组织要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推动精神卫生工作要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各级综治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切实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发展改革、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与指导。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单位探索制订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各级残联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推行有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订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加强科学研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研究机构要围绕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要求,针对精神分裂症等要点疾病,以及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要点人群的常见、多发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基础和临床应用性研究。要点研发精神障碍早期诊断技术以及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加强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精神卫生法律与政策等软科学研究,为精神卫生政策制订与法律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综合研究和相关转化医学研究。加强国际交流,吸收、借鉴和推广国际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及时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应用于精神卫生工作实践。

 五、督导与评估

  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规划实施分工方案,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组织本规划实施。各级政府要对规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规划要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对下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017年,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2020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终期效果评估。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解读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制定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了更好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规划》,现就《规划》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

  精神卫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现阶段还是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息息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2002年,原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简称2002-2010年规划),提出加快制定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强化重要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等总体目标,为我国精神卫生事业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间,特别是《精神卫生法》出台以后,精神卫生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与支持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省、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精神障碍患者就医条件大为改善,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持各地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范围,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管理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落实政府责任,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经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人,其中73.2%的患者接受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随访管理和康复指导服务。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精神卫生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敏感度越来越高,精神心理问题与社会安全稳定、与公众幸福感受等问题交织叠加等特点日益凸显。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老年痴呆、儿童孤独症等特定人群疾病干预亟需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目前我国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严重短缺且分布不均,全国共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650家,精神科床位22.8万张,平均1.71张/万人口(全球平均4.36张/万人口),精神科医师2万多名,平均1.49名/10万人口(全球中高收入水平国家平均2.03名/10万人口),且主要分布在省级和地市级城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部分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随访、管理工作不到位,家庭监护责任难以落实,贫困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救治,依法被决定强制医疗和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收治困难。公众对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认知率低,社会偏见和歧视广泛存在,讳疾忌医多,科学就诊少。现有精神卫生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有较大差距。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精神卫生行动计划(2013-2020年)》提出,心理行为问题在世界范围内还将持续增长,应当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本《规划》是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推进依法治国、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当前精神生活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而制定的,对于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规划》编制过程

  自2011年起,原卫生部会同精神卫生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着手启动《规划》起草编制工作。规划起草过程中,认真总结回顾了2002-2010年规划取得的进展与成效,针对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组织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卫生经济、管理等领域专家对规划目标、指标和策略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并委托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开展了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现状与需求调查、精神卫生人力资源与服务能力调查、精神卫生社会工作模式研究、精神卫生循证研究等重大课题研究,其研究结论和成果对确定规划目标和工作指标,对完善防治策略和保障措施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同时多次赴地方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和基层一线人员的建议和意见,使规划目标和策略更加符合基层的实际,更具可行性。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公布实施后,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快了《规划》的编制进程。2014年4月-11月,各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央综治办和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规划》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此后,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精神卫生形势发展需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对《规划》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并多次召集各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有关部门及专家研讨会。2014年11月下旬,再次征求了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规划》有关内容。

三、《规划》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规划》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当前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人民群众对精神健康的需求、社会管理的需要,提出了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要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总目标。《规划》围绕完善机制、健全体系、完善救治救助制度和促进公众心理健康四个方面提出总体目标。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目标。《规划》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各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要求70%以上的乡镇(街道)都要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规划》将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提出健全省、市、县3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县级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的要求,提高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针对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的状况,提出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4万名,其中东部地区每10万人口不低于3.8名,中西部地区每10万人口不低于2.8名。同时要健全基层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等精神卫生服务队伍。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和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显著减少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初具规模,7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康复机构,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康复服务。要努力提高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使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明显改善,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和心理卫生保健,使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等。

四、《规划》的要点内容

  围绕目标实现,《规划》提出了6项重要策略与措施:

  一是要推进严重精神障碍的救治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多方位、多渠道开展患者发现和登记报告。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基层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要协同随访,设立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威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治等制度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二是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随着近年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时有发生。《规划》提出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等相关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出要关注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要点疾病,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等重要人群的心理问题。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鼓励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问题防治和研究。

  三是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近年来,灾后心理援助在应对各类重大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规划》要求各地依法将心理援助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依托现有资源开设心理援助热线,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卫生服务。各级医疗机构、学校、用人单位和监管场所也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加强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等健康促进工作。

  四是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国家将着重支持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要求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各地要健全由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组成的精神卫生专业队伍,探索康复师、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要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按照辖区服务人口及承担精神卫生防治任务合理配置公共卫生人员。《规划》从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者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职人员培训等多方面提出了加快精神科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同时提出要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五是完善信息系统。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过程中,信息的互联互通对于患者的救治救助、随访管理,及时发现具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苗头”,及时处置均具有重要作用,《规划》要求各地应当建立和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要重视并加强对患者信息及隐私的保护工作。

  六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规划》提出各地要将宣传教育摆到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广泛宣传精神卫生核心知识,以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学生、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重要人群分别制定宣传教育策略,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领导,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为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规划》一方面强调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坚持依法防治。要将精神卫生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保障运行等,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另一方面要求各级政府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要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同时要求对制约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基础和临床应用型研究,要点研发精神障碍早期诊断技术、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共同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将规划要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并将结果作为对下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制订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未来几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加快推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各项工作。

《规划》针对当前制约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从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明确了未来数年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和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规划》明确了7个方面的具体目标,提出了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和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等6项策略与措施。

《规划》指出,到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为此,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推动乡镇(街道)建立由基层医务人员、民警、民政干事、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组成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大患者发现报告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衔接,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为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规划》要求各地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作为要点,探索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积极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心理卫生服务。

《规划》提出,为确保相关任务落实,要健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十三五”期间,着重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增加精神科执业范围的上岗培训,努力实现2020年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4万名的目标。

《规划》强调,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督导与评估,切实保证规划目标与任务落到实处。

image.png

简历:

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院长/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校长/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院长,国际麻醉品管制局委员、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临床心理中心主任。还担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精神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委员、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睡眠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要专项专家组组长、WHO药物依赖性专家委员会委员、世界卫生组织“新冠肺炎全球研究路线图”专家组成员等。长期从事精神心理疾病及睡眠障碍的公共卫生政策、发病机制、流行病学特征和干预策略研究,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360余篇,总引用2.7万余次,连续入选Elsevier发布的医学领域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主持编制了《中国睡眠医学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南》、《中国失眠障碍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国失眠障碍综合防治指南》、《中国物质使用障碍防治指南》等一系列临床指南,很大促进了我国公共卫生政策制定、相关疾病临床诊疗和精神专科体系的完善。

1719643322520142.jpg

个人简介

谭淑平,男,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临床擅长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老年期精神障碍的诊治,以及精神疾病的神经认知康复、非药物治疗及其神经机制,神经影像及神经电生理研究。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研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12项。近10年主持开发、研究的计算机认知矫正治疗技术(CCRT)已成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广泛应用于精神科临床康复。发表论文100余篇,被SCI收录50余篇。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及首都十大疾病科技攻关创新型科技成果等7项学术奖励。


擅长描述 

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老年期精神障碍的诊治,以及精神疾病的神经认知康复、非药物治疗及其神经机制,神经影像及神经电生理研究。

精神反馈(体检科):精神压力的认识度怎么样。市场平台多样化,分市场。心率变异性一次性50。

1、目前北京七八家医院体检方向,朝阳医院西院区,徐主任(急诊出身)反馈目前有精神压力和心理测试仪,带有精神分析,无资质。专业的分析是否需要专业人员操作,对心率分析的能力和解读,报告解读的问题。报告展示的语言优化,满足操作人员的理解和解读。不能具有针对性和指向性的语言,对于患者疾病指向表述之类的。体检套餐1500块左右。

2、公立和私立的医院的导向性不一样。门诊的导向性需要能够详细解读的报告。

3、石景山玉泉医院,刘玉琴天坛医院精神过去的,团单和个体单。心内和体检合作一块分成。

4、北京康复医院,陕西的一个牌子,40万以下。量表加监测。患者量的问题,50-60精神压力测试。体检包含的项目有哪些,用到哪些设备。超声和心电等等。厂家之间进行对比之类的。

5、航空航天医院,体检主任心理有了,精神压力的也想上。体检人次也挺多。每天400人次。

6、医保和收费,路径和临床应用。

7、阜外医院的套餐费用在下降降到1000多。

8、公立医院一次性购买,合作分成私立医院多一些。初期的成本和回收期限。

9、体检自费的问题。价格医院自己报备的问题。

10、回款周期的问题。

11、耗材的问题,根据医院的需求来考虑(但是需要市场反馈)

12、应急医院,体检主任,实验室查血、微量元素之类的。审核收费是否符合医保等,上会采买。

13、民营医院院长能够敲定。

14、产品功能介绍等如何沟通,软著已经存在,zhuanli和注册正在路上,相关论文和文献SCI(评分制)文章已经两篇发表提到我们公司。北京医院合作的相关协议内容。

15、赤峰精神卫生中心、陕西西安精神卫生中心等。

16、搞相关项目,查癌症指标等,高血压和血糖等,心理和精神压力等。

17、与正常人的不同,变化强度等,心率变异性方法,与韩国的不同。差异化很明显。

18、体检医生的惰性,产品更便捷。 

19、公立体检可以走特殊通道。基本没有采购期的限制。有需求可随时采购。

20、体检路径问题,录入收费,LIS系统和信息科进行对接。

21、团检,人员分类,有人员进行引导。  

22、PPG和ECG进行信号采集,PPG不准。

23、24小时心率变异性的特点。      


标签

最近浏览:

Copyright © 石家庄市天行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冀ICP备15018824号 主要从事于无创呼吸机,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睡眠监测, 欢迎来电咨询!

24小时咨询热线13303239898

手机 :13303239898

邮箱 :txjylqx@126.com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88号汇君城枫悦园2-1110

热门搜索:无创呼吸机,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睡眠监测,肺功能

未标题-1.jpg